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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 06- 16 10: 14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精神,浙江省教育不再受理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我校2015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事项如下:

1、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副高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已经承担教育厅科研项目、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3、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4、《申请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旧版本申请书无效。

5、项目申请者需上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999@126.com

6、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6日,由于申报时间比较紧张,请各位项目申请人配合科研处工作,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检验系

 201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