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医学院第四届 “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44号)有关工作安排,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医学院第四届“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长期参与学生勤工助学的在校本、专科生(要求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经历满半年及以上者)。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三、评选流程
(一)报名
申报人填写《杭州医学院“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附件,内含事迹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
(二)初审
由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小组结合用人学院或部门的意见,勤工学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6日15:00前择优推荐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三)评选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各学院的评审意见,最终确定15名申报人进入到杭州医学院第四届“勤工助学之星”现场评选环节。
“勤工助学之星”评选采用现场汇报展演的形式,要求每位候选人在4分钟内汇报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等,现场评委将根据候选人的汇报情况及事迹材料进行打分,依据评审成绩最终产生3名杭州医学院“勤工助学之星”,7名“勤工助学之星”提名奖。
四、材料要求
1. 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2. 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3. 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字,二级标题为黑体3号字,三级标题为楷体3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3号字,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为28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