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下简称AI)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生成式AI 指利用AI 技术自动生成各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内容的工具,如Chatgpt、Deepseek、Kimi、文心一言等。AI 辅助工具指利用AI 技术辅助进行语言润色、数据分析、图表制作等工作的工具。学校倡导合理使用新工具、新技术,但要求学生通过自主思考、理解知识并自己动手实践,发挥创造力。
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且当AI 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写作、研究与创新等能力的考察时,学生可使用AI 工具。
禁止使用范围主要为以下方面:
一、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禁止使用AI 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
二、原始数据收集:禁止使用AI 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如实验数据、统计数据、田野调查数据等。除非AI 技术本身就是研究(设计)的主题,其原始数据必须由AI 算法生成。
三、图片创作:禁止使用AI 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除非是在确保方法可复现的情况下AI 技术本身就是研究设计的一部分,并须在正文的方法部分中说明。
四、论文撰写:禁止直接使用AI 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和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其他组成部分,AI 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辅助写作,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
五、答辩与检查:答辩或校内论文检查时,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 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AI 工具总结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内容,生成评审意见等。
六、涉密内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 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文本、数据和图片等内容到AI 平台。
七、其他涉及利用AI 的学术不端和科研诚信行为。
八、出现以上未提及的AI 工具不合理使用情况与行为,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强化科研诚信、严守学术底线。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AI仅可用于文献检索、格式整理等辅助工作,严禁直接应用于论文撰写、原始数据采集、答辩与检查等。对发现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不予授予学位。对于AI应用于论文撰写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则认定为论文代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取消其毕业和学位资格,如已授予学位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其毕业资格,并追回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提高师生对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本通知基于当前AI 技术的发展情况制定,将根据AI 技术发展适时进行补充完善。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