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交流,开阔同学们的学习视野,增加本科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2025-2026学年我校与省内高校开展本科学生交流培养工作,现进行报名和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对象:我校本科层次相关专业学生
二、交流时间:2025-2026学年
三、派出名额及合作高校
序号 | 交流专业 | 学制 | 派出年级 | 派往学校 | 派出名额 |
1 | 临床医学 | 5 | 2024级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2 | 护理学 | 4 | 2024级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3 | 药学 | 4 | 2024级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4 | 医学影像学 | 5 | 2024级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5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2024级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合计 | 5 |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本次交流生面向全日制相关本科专业学生,以自愿报名形式进行,符合条件且报名人数超过派出名额的,由所在学院组织选拔。
2、选派学生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自理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在对方学校的学习任务。
(3)学生的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在我校学习期间没有不及格课程;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荣誉,或参加创新创业类项目获校外学科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三、项目负责人等同学优先考虑。
五、申请流程
1、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于6月5日前填报并提交《杭州医学院2025-2026学年省内交流生申请表》(附表2)到所在学院办公室。
2、相关学院请于6月18日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和选拔,并将《杭州医学院2025-2026学年省内交流生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事宜及注意事项
1、交流生的学费参照我校标准,住宿费参照交流学校的标准缴纳至我校财务处,由我校与交流学校进行统一结算;书费由学生根据交流课程按需选择购买方式。
2、与合作院校协商后,我校交流生的奖学金从该学年开始由我校进行等级评定和奖金发放;助贷学金由我校负责评定和发放;交流期间与交流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
3、交流生的党团关系在交流期间同时转入交流学校,并在交流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完成交流学习后仍回我校继续学习;学生在交流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必须经由我校办理手续。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鼓励学生进行交流,主动帮助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培养方案,根据《杭州医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做好课程和学分对接工作,指导交流生开展课程修读计划。交流期间学院需与学生保持联系,做好学生管理和学业管理工作。
5、选派的交流生在交流前需填写《杭州医学院交流生安全告知书》(附件4);返校后需提交交流生鉴定表(附件5)和成绩单(盖章)交至所在学院。
教务处
2025年5月30日